新生入学体检告知书
尊敬的家长:
祝贺您的孩子进入我校学习!
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,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,促进校园传染病的有效防控。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重庆市教育委员关于印发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(2017版)的通知》)(渝卫发[2017[105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前健康体检的具体要求告知如下:
一、体检项目
血常规、肝功八项、肾功四项、心电图、胸透结核菌素试验(PPD)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外科、内科、身高体重血压共10个项目。(以上体检项目按照医院收费标准自行缴费)
二、体检时间
2021年7月6日—2021年8月31日
三、体检地点
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
其他区/县级以上人民医院
四、体检要求
(一)在南岸区内体检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体检预约,(1.未预约者当天不予体检,2.请家长合理规划预约时间,避免暑假后期出现体检集中预约超出医院预约接待量延误体检),在区外参加入学体检的学生需到区/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体检,且必须提供在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报告。
(二)体检时需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一张,体检表上的照片需加盖医院的骑缝章。
(三)体检前三天尽量素食,不剧烈运动,体检当天不吃早餐,不喝水。
(四)对体检过程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,须转诊到我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(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)作进一步检查,经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进行结核病规范化治疗,并按照《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(2017版)》要求实行休复学管理。
(五)体检当天请做好疫情防控保护措施,全程佩戴好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新生体检应遵守诚信原则,不得故意隐瞒病情或出具假证明,一经发现,学校将严肃处理,学生和家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二)新生开学报到时将《体检报告》交班主任,学校根据《体检报告》建立健康档案并保密。未按照要求完成体检的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。根据体检单位的医学处理意见需休学的新生,学校将保留学籍并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
(三)建议未患过腮腺炎、水痘或只接种1剂次腮腺炎疫苗、水痘疫苗的同学接种腮腺炎疫苗、水痘疫苗。
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!
重庆市机电工程高级技工学校
2021年7月7日